镇江汽车销售专项督查“回头看”:部分4S店仍存在“霸王条款”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9月29日)上午从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14日至26日,该局抽取润州、新区、丹徒辖区内的15家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回头看”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合同条款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问题;二是经营者否利用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电子服务协议等,作出对消费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同时,检查人员对市消协曝光的4家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对消费者投诉置之不理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督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汽车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完备,约定事项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对等,汽车经销商能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少数店堂告示仍存在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定金不退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有关商家立即整改,修改合同条款,对涉嫌到侵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民法典》《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广《镇江市汽车销售合同规范指引(试行)》,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约行为,积极化解消费纠纷,促进汽车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吴玉平)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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