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农村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今日镇江讯    “滴!滴!”昨天,镇江新区农贸市场的商户刘发明,在他的微信聊天置顶群——“农贸市场商户群”中收到了两条新消息——“‘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国庆节日专项抽查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政策提醒’。”

几乎每天,他都能在这个群里收到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的群发信息。“他们会告诉我们最新的政策资讯,近期哪些产品检测质量不过关,我们在进货时,就可以提前规避。”刘发明说。

巧借线上“云平台”

——监管前移

“农贸市场商户群”只是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各种商户群中的一个,通过发布政策资讯、风险提示,将监管执法“前移”为服务资讯。

“新区不少商户都在周边城市批发市场进货,因此看到通告里有省内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时,我们马上就发到微信群,提醒他们进货时注意避开相关产品。”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农贸市场商户直接面对消费者,往往成为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者手中的关键一环。因此,通过线上及时分享相关信息,就可以从源头上规避风险。除此之外,他们还告知商户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留下票据凭证,微信转账记录等。当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商户能更好地配合协助执法人员查办案件,“顺藤摸瓜”,直击违法“源头”。

互联网、云平台既是监管部门“前置”服务的桥梁,同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掌握投诉线索的渠道之一。一方面,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及时掌握违法线索。一方面,鼓励知情人举报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不合格水产品、豆芽、韭菜、馒头、假酒……仅今年,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就查办了农村食品违法案件68件,涉及非法添加、农药残留超标、抗生素滥用、过期食品等17种违法类型,其中,移送公安4件,检察院起诉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明显。

瞄准重点“小散乱”

——铁拳出击

镇江新区取得的执法成效,正是我市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康帅傅”山寨“康师傅”、“雷碧”山寨“雪碧”……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这些假冒伪劣食品在镇江的农村地区已逐渐销声匿迹。

“近年来,随着我们持续的打击整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呈现出‘小散乱’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部门负责人、“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办员赵学敏进一步解释:“‘小’是指农村食品多是小作坊,夫妻店;‘散’是指地区大、分布散、隐蔽性强;‘乱’则是指进货渠道,很多是不正规的批发商上门兜售,进货查验措施根本无法落实。”

为精准打击农村“小散乱”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铁拳”行动。执法过程中,紧盯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关注食品批发商、小餐馆、小作坊等重点主体;紧抓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等重点品类,铁拳出击、雷霆执法,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72件,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47件、生产经营过期食品案件17件、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案件15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创新举措“聚合力”

——融合执法

9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融合战队”,明确以严惩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整治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为主要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数据共享、情报研判、联合检查办案,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动、左右协同的执法“一盘棋”格局。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结合节日食品特点,“融合战队”主动出击,在镇江新区、丹徒区等地,查处了多起洋河、国缘等“农村市场假酒”案件;在润州区查获2起在卤菜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案件,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成立不过半月,“融合战队”已经初战告捷,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战果”,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案例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剑萍表示,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手抓引导——帮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一手抓打击——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智慧监管、精准执法,营造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有效治理格局,也擦亮了农村这块广袤土地的民生底色,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通讯员  王希)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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