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错发给离职员工 法官悉心调解促归还

今日镇江讯 用人单位误将工资发给离职员工,员工是否有义务归还?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辛丰法庭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

某餐饮公司与某学校签有食堂管理服务业务,聘用了江老太在该校食堂工作。2021年2月,江老太离职,餐饮公司向其发放了在职期间所有工资,且未产生任何纠纷。同年4月,餐饮公司财务在发放工资时向江老太误发2241元。得知错发后,公司立即与江老太取得联系,并多次沟通希望其予以归还。但江老太表示,工资错发是公司的问题,跟自己没有关系。工资卡原由儿媳妇帮办,现在卡不在身边,可能已丢失,自己也没有拿到钱,不同意归还工资。后公司提出协助其补办银行卡并承担相应费用,江老太仍不予配合。无奈之下,餐饮公司向当地派出所请求帮助,但调解未果,遂诉至法院。

辛丰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送达均被退回。承办法官邰利明进行调查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积极联系江老太开展调解工作。江老太表示,本就不是自己的问题,且补卡费时会影响工作,不愿配合。见此情形,法官决定从老太的亲属入手,希望其多做做老太的思想工作,同时表示原告也能体谅江老太对补卡误工的担心,愿意将归还金额降至2000元。最终,在案件正式开庭前一天,江老太将错发的工资送到了法庭,原告也在收到后撤回起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相关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陈怡 邬兰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干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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