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

10月25日的镇江日报头版刊登了《红色“快递员”服务进社区 人社服务送到“家门口”》的报道。报道中写道,红色“快递员”先锋服务队向社区居民宣传就业创业、人才招引、养老保险、社保补贴、工伤康复认定、劳动维权等多项人社政策,解答群众多个热点问题,为街道、社区及周边就业困难群众,点对点推送岗位信息,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政府部门是管理部门,更应是服务部门。人社部门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是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之举,也就是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市委书记马明龙曾在多个场合指出,作为政府部门在管理服务中,不应是只顾“方便自身”,而应秉持“便于他人”的原则。

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首先要在理念上树立“管理即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树立“服务是竞争力”的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树立诚信意识,就是向群众和企业承诺的事情,要能够及时兑现。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政府部门包括基层组织的诚信度,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企业和群众的点赞。

还要在服务方式上实现转变。由坐等企业、群众上门要服务,变为主动出击,向企业和群众征求服务需求,主动提供服务内容;既要提供共性服务,还要兼顾个性服务,特别是面向老年人和生活上不便的群众提供个性服务。同时,在服务的时间上,也要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情况予以统筹考虑。

树立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实现服务质量的提升,不仅是企业和群众的期盼,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服务型社会的需要。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只有真正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才能更好推动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实现。(胡建伟)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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