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忌“逼捐”

吴之如 文并画

中新社报道,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近日在北京表示,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韩文秀副主任说的一番话,既合理,也合情,令人信服。

我们实行的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先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说到底就是要达成十几亿人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制度再先进,社会中贫富差距总是存在的,总有部分人生活非但并不富裕甚至因种种原因尚有相当困难,因而需要救助。当然,这种救助,理当主要由国家相关部门实施,同时,由民间的慈善事业担当扶贫济困中拾遗补缺的角色。

不过,恰如韩文秀副主任所言: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杀富致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道理很简单,若不着眼于发展生产力、在“做大面包”上多下功夫,而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精致地“切割面包”即如何分配上兜圈子,那么,纵然能让诸多百姓都吃上面包,却无法保证让所有的人都吃饱肚子,更无法让人人都吃得满意吃得高兴。历史上,因片面追求“一大二公”而致使众人挨饿的例子并不罕见;国外则有人大搞取消货币、取消市场、取消城市、取消教育、取消邮电甚至取消家庭的极“左”的那一套,最终落得个亡党亡国的可悲下场。这些教训,提醒我们万万不可将某些“乌托邦”的迷幻梦境当作人类终极理想的美妙蓝图,而令千百万百姓陷于苦难之中。有道是:

共同富裕众心愿,慈善事业忌“逼捐”;“大同”尚须久奋斗,岂是朝夕挥手间。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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