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业务指标就能捆绑客户消费?通信行业,谁给你的这种权利?

今日镇江讯  日前,我市工商部门发布了2017年全市各级“智慧315”消费维权机构收到的投诉情况,其中服务类投诉为2892件,而三年来,服务类投诉中的通信服务投诉量一直稳居“前三甲”,且今年来,消费维权平台已经又接到消费者通信服务类投诉39起。

数天前,市民李女士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称其通信新业务生效了,这条短信让李女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通信公司声称李女士的通信套餐是经客服人员电话推荐后开通的,但李女士坚持表示自己从未办理过相关业务。后经“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协调,通信公司为李女士取消了新的套餐业务。

消费维权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李女士这种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套餐的案例在通信服务投诉中屡见不鲜,“此外还有乱收费、扣费,资费不透明等问题,可以说是花样百出,我市通信行业的三大运营商中国电信、移动和联通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通信公司业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公司给业务员规定了业务指标量,“奖金福利是建立在指标量上的,因此业务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向消费者推销各种产品,有的时候就会存在消费者如果没有给出明确的拒绝答复,业务员就擅自为消费者做决定的情况。”他还表示,因为公司对投诉十分重视,“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选择投诉,通常也能得到解决。”

“从2G、3G到如今的4G,通信行业发展十分迅速,消费者基数多,产生的纠纷量也居高不下。”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说,“除了消费者投诉的这些问题外,还存在着许多消费者自己也没意识到自身权利被侵犯的情况,比如运营商利用行业内部优势,在办理套餐、宽带等业务时,制定一些强制条款,产生一些不合理的捆绑式消费,而消费者自己都没察觉。”

唐占军提醒消费者,选择通信套餐服务、增值业务和运用软件时,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噱头所迷惑,要警惕不知情的或者捆绑的收费服务项目,同时要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等票据资料,如果发生纠纷,可向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并提供相应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然也可寻求其他调解组织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商诉讼。”

除了提醒消费者,唐占军也向通信运营商“发难”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诚信经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他表示,在先前针对通信行业服务专项整治中,相关投诉量明显下降,“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对通信行业违法违规的现象进行处理。”(通讯员 陈红生 全媒体记者 晏海雁)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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