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车辆追尾致三车连撞

今日镇江讯 12月27日8时左右,扬中市油坊镇虹善路发生一起三车连撞事故。交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轿车横在道路中间,一辆骑压在绿化带上,还有一辆则撞上了非机动车道旁的树木。三辆轿车均受损严重,路面上还散落了很多车体碎片。庆幸的是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均已安全下车。在确定无人员伤亡后,交警现场对三位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均为0,排除酒驾嫌疑。

询问三位驾驶员后,交警还原了事发经过。耿某驾驶轿车沿扬中大道(从西侧数第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油坊镇虹善路路口时,因未与前方郭某驾驶的轿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追尾郭某驾驶的轿车,导致郭某轿车偏离正常行驶的道路冲进对向车道中。随后,郭某轿车又与迎面驶来陈某驾驶的沿扬中大道(从东侧数第二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陈某车辆失控冲向扬中大道东侧绿化隔离带内。事故造成三辆轿车受损严重,所幸驾驶员及乘坐人员都系好安全带,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交警提示:车辆行车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更应该谨慎驾驶,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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