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江砂后主动认罪,蹊跷过程引人怀疑 民警深挖“剧本”后的真相

今日镇江讯   1月4日,涉嫌在2021年3月在长江上非法采砂的犯罪嫌疑人崔某龙、崔某辉被移送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市高港区水政监察大队等6家涉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暨巡航专项行动。巡航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辖区某码头发现一艘船名为“龙浩XXX”的船正在过驳江砂。民警随即登船检查,船上的崔某斌、崔某辉等人无法提供江砂的合法手续,且无法说明江砂的来源,涉嫌非法采矿,民警遂口头传唤崔某斌、崔某辉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崔某斌到派出所后,主动承认自己是“龙浩XXX”船船主,并“交代”了犯罪事实:2021年2月27日21时,崔某斌、崔某辉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崔某斌负责经营的“龙浩XXX”船伙同一条采砂船在长江安徽段某水域盗采5000吨左右江砂,后运送至长江泰州段过驳给小船。崔某辉等其他船员也称,崔某斌就是船主,交代的事实也与崔某斌所说相符。

然而,过于“顺利”的侦查过程让民警起了疑心,根据经验,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往往抱着负隅顽抗的心理,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在民警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犯罪嫌疑人才会逐步供述犯罪事实。不久,此案被公安部立为督办案件。

民警持续发力,一方面,调取有关资料;另一方面,牺牲休息时间,对崔某斌进行了多次讯问,深挖案件线索。果然,在一些关键环节,例如怎么联系采砂船、船员分工、工资如何结算等,崔某斌始终不能自圆其说,民警敏锐察觉,崔某斌很可能不是真正的船主。民警抽丝剥茧,循线追踪,真正的船主身份浮出水面——崔某斌的表叔崔某龙。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崔某斌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为实际船主崔某龙顶罪的事实。与此同时,民警在深挖江砂去向过程中发现,大量证据指向了另一名船员——崔某辉,崔某辉才是真正负责联系过驳、售卖江砂的犯罪嫌疑人。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镇江分局果断对崔某辉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崔某龙上网追逃。

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东明路派出所协助下,崔某龙被抓获。崔某龙到案后,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民警一方面以崔某斌、崔某辉为突破口,进一步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对崔某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持续努力,民警逐步查清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作为“龙浩XXX”船船主和实际经营者,崔某龙提供其名下的“龙浩XXX”船用于非法采砂活动,并安排崔某辉在船上负责;崔某辉负责联系采砂船、指挥非法采砂活动和联系买家销砂,并向崔某龙汇报;崔某斌负责被水政、公安部门查获后冒充船主顶罪。

该团伙分工明确,于2021年2月27日在长江安徽段某水域非法盗采江砂1船,共计4760.54吨,涉案金额333237.8元。目前,镇江分局已将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嫌疑人崔某龙、崔某辉移送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陈翔 全媒体记者 曹海滨)

编辑:陈路

(作者:曹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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