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扬中揭牌启用

今日镇江讯  “从今天起,咱们‘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由市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日前,由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该市公安局正式挂牌启用。

据了解,这是镇江市首家启用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办公室的成立将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对于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深化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扬中检警双方表示:下一阶段,将通过更新执法监督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协作方式、推进信息共享等一系列有效举措,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通讯员 扬检萱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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