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乡村振兴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结束 镇江3集体10个人入选

今日镇江讯 1月6日-12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决定表彰的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月6日-12日,其中,拟表彰先进集体65个、先进个人200名。我市3个集体和10名个人进入公示。

据了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差额评选、综合评审产生。我市入选的集体为丹阳市司徒镇党委、句容市下蜀镇党委、扬中市八桥镇利民村党委。入选的先进个人为句容市茅山镇何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道钟、镇江市委农办综合督查处处长卢更生等10人。(全媒体记者 周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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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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