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请主播带货仅卖出456元,被判退还服务费

此前,江苏苏州一家商务公司花20万元请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带货,对方保证产品实际销售额达50万元,但最终仅成交456元。商务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20万服务费。法院传唤该文化传媒公司,但对方拒不到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最终,法院判决文化传媒公司退还服务费199817.6元。

来源:荔枝新闻

编辑:金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