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民:请注意,2017年度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丹阳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7年度医药费报销结算截止时间为3月30日,逾期如果没有报销的人员,丹阳医保中心将不再受理。

据介绍,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当年医保结算费用需当年结清,为满足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或在外地居住人员报销需求,医保中心特将报销截止时间调整至次年的三月底。过了截止期,上年的医药费用将不再进行报销。

丹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为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不受损失,请尽快前往医保中心进行报销,不要错过截止时间。

另据介绍,老医保卡将逐步停止使用,广大参保者在就诊购药时需尽量使用社保卡刷卡,新的社保卡使用后老医保卡将自动停止使用,不需要注销。同时,目前还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市民,要尽快到各镇区人社中心进行办理。(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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