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镇江31家民办社工机构 年均服务各类困难群体数万人次

今日镇江讯 为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基本原则、登记管理、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我市已有民办社工机构31家,年均服务困境儿童、失独老人、残障人士等各类群体数万人次。

什么是民办社工机构?民办社工机构与一般的社会组织有什么区别?市民政局组人处处长贡艳解释,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一般的社会组织相比,民办社工机构名称要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章程中需明确其社会工作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专职工作人员中则至少要有三分之一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大力发展民办社工机构的目的。”贡艳介绍,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民办社工机构培育工程,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做大做强。

出台激励措施,对优秀民办社工机构、聘用专职社工的民办社工机构以及民办社工机构优秀服务项目(案例)实施奖补是鼓励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凡荣获“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民办社工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凡聘用的专职社工在民办社工机构内持续工作满1年的,给予机构5000元/人/年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民办社工机构实施并完成的社会服务项目(案例),经费来源于非财政资金,且受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主管部门表彰的,根据表彰的级别不同,可以申报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补资金。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民办社工机构也成为重要的承接方。去年市民政局共有两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民办社工机构承接。此外,市民政局还为全市重点民办社工机构外聘香港、苏州等地资深督导,累计提供个别督导、团体督导百余场次。

在政策激励之下,目前,全市民办社工机构已增长至31家,年均服务困境儿童、失独老人、残障人士等各类群体数万人次。关爱青少年校外活动实验中心等民办社工机构先后中标国家级、省级社工项目。

(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编辑:阿奎

(作者:朱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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