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京口区法治宣传教育彰显活力和特色

今日镇江讯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发布《关于通报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京口区收获颇丰,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大市口街道等7家单位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谏壁司法所副所长汪馨、阳光世纪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冯祥龙等7人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据了解,五年来,京口区通过完善普法机制、夯实普法举措,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365”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红色物业”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工作品牌,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集中学法

京口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6-2017年度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65”社区治理服务体系被江苏省委法治办评为“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米山社区党委书记盛晓芳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成率达45.9%,居全市前列。

京口区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出台《京口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各执法主体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按年度编排《京口区“普法月历”和联动事项》,形成了事前提示、事中参与、事后通报的工作闭环。各普法单位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次。

广场普法宣传

综治法治宣传月广场活动

京口区还突出青少年普法这个重点,区公检法司以及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区司法局推出以“问、说、论、行”为主线的“向阳计划”,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从传统的“被动灌输”转变为新颖的“主动体验”,为辖区青少年量身打造了一系列体验式、互动式的法治实践,形成了独具京口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成长营,获得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桃花坞社区“法治早集”

与此同时,京口区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一系列寓教于乐、富有地域特色的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积极打造“3433工作法”“矛盾分级化解法”“梦溪街坊会”等20多个基层治理品牌,深入开展“善行义举榜”建树、“大爱镇江——京口‘十百千万’”行动、“最美京口人”评选等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融合的城乡社会治理模式,涌现出“老弗士工作站”“滨江议事堂”“米服伴您行”等一批基层“三治”融合品牌,开创了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的崭新局面。(通讯员 李吉 梅永生 全媒体记者 黄昕彤)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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