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监局发出通知,依法强制检定!

今日镇江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即,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全市各加油站、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依法开展强制检定!

在发给句容全市各加油站、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的通知中称:为了加强句容市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国家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强制检定。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向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通知中载明,结合句容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等领域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主要包括:电子计价秤、电子台(案)秤、固定式电子秤、燃油加油机等。

2. 以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周期按国家检定规程进行。其中集贸市场、超市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为每年不得少于1次;加油站使用的燃油加油机检定周期为每次不得超过6个月。

3. 各市场主体、有关单位对在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本局计量检定测试所申报检定,不得漏报拒检。

4. 凡发现在用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未经检定、超周期使用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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