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作案防不胜防 小心身边的“潜伏者”

今日镇江讯 2月22日早上9时许,市民张女士(化名)匆匆来到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称其信用卡内的钱不翼而飞。民警询问张女士后得知,其信用卡一般都是随身携带或放在家中,并未丢失过。民警检查张女士手机后,发现张女士被盗的钱都是密码核验通过的交易记录,因此判断是熟人作案,且张女士的朋友孙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传唤孙某至所内,民警告知孙某盗窃罪的严重性,在手机交易记录的证据面前,孙某对其盗窃的罪行供认不讳。

张女士平时自营一家小餐馆,对朋友也没什么防备,孙某从平常与张女士的交往中得知了其手机密码、银行密码及支付密码都是同一个。2022年1月份临近过年时,孙某资金紧张,便对张女士卡里的钱动了心思。某天,孙某趁张女士不注意时,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绑定为张女士的亲属卡账号,随后几天就用张女士的钱买了香烟、白酒及一些生活用品,总价近两万元。贪心的孙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几天后又以买东西、打车为理由借了张女士的手机,利用张女士银行信用卡借款提现了27000元,后使用微信将这笔钱转到孙某自己微信里,用于日常还贷吃吃喝喝。孙某本以为自己用偷来的钱过了个“好年”,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孙某的犯罪事实败露,后悔不已。

目前,孙某已被扬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民警提示:支付密码、银行卡及手机密码,要设置不同密码,身份证和银行卡不要放一起。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提高谨慎,谨防熟人盗窃作案。(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魏愉又)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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