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这是审理什么案件?

今日镇江讯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在网络信息时代日益突出,许多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更是令人防不胜防。为此,此类案件也成为各级司法部门严打严惩的对象。镇江丹徒法院就开审这样一起案件,并且法检“两长”同庭履职,“高调”审案判案,以示对此类案件的高压态势。

2月24日,镇江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该案由丹徒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平波担任审判长,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卫群出庭支持公诉,二十名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间,被告人陈某利用其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一家通讯器材经营部从事手机业务办理。其间,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在为用户办理业务过程中,按照朱某某、许某某、陆某某的要求,私自将用户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接收到的验证码等用户个人信息,发送至朱某某、许某某的微信群及陆某某个人微信。此后,用于注册“某宝”、“某东”、“XX银行”等应用软件账户及相关微信公众号,或按规定流程使用上述用户个人信息完成应用软件的下载、注册等操作。

检方查明,每注册成功一个账户,由朱某某、许某某、陆某某给予被告人陈某1元至15元不等的好处费。其间,被告人陈某共计非法获利44026.48元。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规范有序进行。被告人陈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

整个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案件结果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法院方介绍,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而院领导带头办案,对于引导和激励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办案能力、提升审判质效,都会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讯员 吴安娜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陈路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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