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市全面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的通告(指挥部2022年第4号)

关于丹阳市全面推广应用

“镇江通行码”的通告(2022年第4号)

为高效精准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镇江通行码”功能

“镇江通行码”是为各类公共场所开发的专有场所二维码。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通过智能手机扫码成功后会自动上报进入该场所的时间及个人联系方式,从而为快速精准追踪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二、应用范围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均需生成、张贴“镇江通行码”,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院,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科技类培训机构,宗教场所,宾馆,公安监所,棋牌室(麻将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殡葬场所,婚姻中介,家政中介,技能类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建筑工地,商用人防设施,房屋中介,售楼处,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商场超市,沐浴业(洗浴、足浴、温泉、SPA等),美容美发,宠物医院(宠物店),农家乐(民宿),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景区,旅行社,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网吧(电竞),桌游、密室、剧本杀、轰趴等场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图书馆、书店、剧场等,健身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场所、台球室等),健身运动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药店,咖啡馆、酒吧、茶座、茶楼,奶茶店,理发店,小商品市场,装饰城、建材市场,足疗店、养生馆、保健按摩店、减肥、采耳、艾灸等场所,室内儿童游乐场所,儿童看护服务机构,影楼,月子中心,银行、证券等金融场所,工厂,企业,写字楼,办公场所,封闭式小区,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等。

三、公共场所生成张贴“镇江通行码”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人员)通过智能手机下载、注册、登录“镇合意”APP,通过“镇合意”APP生成本场所专有“镇江通行码”,制作后张贴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供居民进入扫码。人员流动较大或有多个出入口的场所,可多点位张贴同一“镇江通行码”,保证扫码登记通行效率。“镇江通行码”制作样式详见附件,供各类公共场所参考。

四、居民扫码

广大居民在进入各类张贴“镇江通行码”的公共场所时,要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居民可通过“镇合意”、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功能现场扫描张贴的“镇江通行码”,完成登记上报。

对于不能进行扫码人员(例如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处置:

方式一:由同行人员或场所管理人员扫“镇江通行码”后点击“替他人上报”或“代他人出行登记”,代为完成登记。

方式二:凭有效身份证件,由场所工作人员对进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等信息做好登记。有专用设备的场所,可以通过设备代替人工进行登记。

对于未扫码上报或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五、推广使用要求

1.各公共场所要负责检查进入场所人员是否扫码上报,并同步做好“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对“健康码”红色和黄色人员,以及“行程卡”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2.为防止扫码可能造成的人员聚集,车站、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要积极推广使用专用设备(闸机、一体机或手持扫码机),提高通行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场所配备专用设备。

3.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下沉一线,对各类公共场所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加强工作宣传、指导和督促。对积极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的场所及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拒不落实“镇江通行码”张贴、扫码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镇江通行码”参考制作样式

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附件:

“镇江通行码”参考制作样式

来源:丹阳发布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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