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带着失效近三年的驾照,开着逾期未检的车辆上路

 

今日镇江讯 7月18日下午,京口交警大队在中山东路双井路路口,通过车辆缉查仪识别出一辆经过该路口的宝马车逾期未检,京口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随即在大市口将其截获。

经核查,该车辆不仅逾期未检,同时驾驶人谢某的驾驶证已失效近三年,离注销不可恢复就差二十六天了,任性的谢某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仍驾驶逾期未检车辆,被京口交警大队依法查处。

据了解,当天下午4时,30岁的谢某驾驶一辆镇江号牌宝马轿车沿中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双井路路口时,因车辆逾期未检被路边移动车辆未检缉查仪识别报警,京口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施建明、辛子扬随即在大市口将车辆截获。

在检查驾驶证及行驶证时,发现该车是2011年6月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6月,车辆逾期未检。

同时,检查驾驶证时发现,谢某持有的C1驾驶证有效期在2014年8月13日到期,近三年了都未办理审验换领,现驾驶证显示失效可恢复状态,离失效不可恢复仅差二十六天。

经民警询问,谢某已经知道驾驶证失效,正在办理恢复业务,任性的谢某仍驾驶机动车,且机动车又是逾期未检,在侥幸没事的心理支配下,终被查。

随后,执勤交警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对谢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按无证驾车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驾驶证过期驾车被查和持失效驾驶证驾驶车辆,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按照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驾驶证过期一年以内,可以正常办理年审;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就是注销可恢复状态,通过考试理论可以恢复;过期三年以上注销不可恢复!

交警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检查自己的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超过有效期请不要继续驾驶机动车,尽快到发证的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否则路面交警发现将扣留车辆,按无证驾驶处罚。(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钟瑞良 记者 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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