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社会防控)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

(社会防控)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即日起在本市范围内全面使用“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使用人员

1.来镇返镇人员;

2.本市范围内涉疫岗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人员。

二、使用说明

用户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后即可进入平台,根据需要分别选择“来镇返镇申报”模块或“定检核酸申报”模块,之后根据选项要求填报:

方式一:微信搜索“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

方式二:关注“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打开;

方式三:直接微信扫描下方太阳码。

三、使用要求

1.来镇返镇人员应在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前主动申报,没有提前申报的应在抵镇后立即申报。

2.定期核酸检测人员应在采样后立即上报采样地点和时间,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上报。

3.各地各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推广“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来源:镇江发布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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