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火情多发,一定要防止“上火”!

今日镇江讯  春天来临,万物复苏,天干物燥,因此春季也成了火灾多发的季节。近期,扬中市公安局就接到了两起因“火”而起的报警案件。

3月22日下午,西来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户居民家中起火。民警火速赶赴现场,消防员接到通知后也立即前往。着火的居民家位于小区2楼,现场火势较猛,浓烟翻出窗外,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民警到现场后紧急疏散周边群众,拉起警戒线,并协助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经过近半个小时的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所幸,此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屋主当日在家中烧香祭祀完便离开家。现场环境显示,放置烛台的书房是整间屋子烧毁最严重的地方,初步推断起火原因系用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并蔓延成灾。

3月24日10时许,八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集镇一户人家窗口冒出烟雾,并伴有焦糊味。邻居闻到味道后,欲找这家居民发现其外出未归,于是报警求助。八桥派出所接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居民家厨房门开着,而放在煤气灶上的锅已经焦黑,民警立即关闭燃气阀门,随后立即查看房内是否存在其他着火点。由于救助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为防止此类火灾隐患再次发生,民警对赶回来的居民和周边群众进行了安全警示宣传。

警方提醒:居家用火不慎极易引起火灾。一家中最好不要使用明火的方式进行祭拜,确有需要的,要做到祭祀时有人看守;家中设有神龛、牌位等祭祀场所的,神龛上方屋顶可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祭拜的供桌应铺有玻璃,防止烛台倾倒引燃桌面。二居民在家时一定要规范使用燃气、明火,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电路,独自在家做饭烧菜时,最好守着锅灶,以防忘记关火引发火灾。(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彭媛媛)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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