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省工商业电价降1.83分/度

今日镇江讯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工商业销售电价。其中,降低江苏省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83分,每年可减少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71亿元;与此同时,上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3分,这样可以有效缓解电煤上涨压力53亿元。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基础上,决定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并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与此同时,包括江苏电网在内的第三批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即将于近期完成。江苏这次的调整,就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使用上述改革措施腾出的电价空间。(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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