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2条香烟,镇江一男子沦为“电诈”帮凶

今日镇江讯  记者获悉,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金山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嫌疑人竟为12条香烟,沦为电诈帮凶。

3月31日,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金山派出所接到反诈中心推送的“两卡”犯罪线索,辖区一人名下3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银行卡、转账记录等相关线索深入分析研判,准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宗某,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宗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即通知宗某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警察同志我认罪,我的‘朋友’已经被你们抓获了,我知道错了!”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后,宗某立即承认错误,赶到金山派出所,向民警如实供述了具体犯罪事实。

原来,宗某听朋友鲁某说办出银行卡卖给他们走账,每套银行卡可以给4条香烟作为好处,宗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于2021年12月和今年3月共办理3套银行卡,每套银行卡包括一张银行卡,一个U盾,还有绑定的手机卡,并开通网银,卖给鲁某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三张银行卡的账户流水高达660万元,宗某获得12条云烟牌香烟。

民警向宗某进行了普法,明确告知其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经过民警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宗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对自己贪图一时利益,违反法律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懊悔。目前,宗某、鲁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等出租、出售给犯罪分子,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手”。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赵雪茹)

编辑:金凯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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