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报评论 | 虚假广告“杀新冠”

据江苏城市频道报道,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可高效杀灭新冠病毒。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司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违反了广告法。最终,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司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

这家公司胆气大,口气更大:“宣称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可高效杀灭新冠病毒”。然而,只要是头脑尚未被洗残,还有点生活和社会常识的人,都能立即判断出那家公司所谓“空气净化器可高效杀灭新冠病毒”的宣传,完全是不负责任的一派虚妄之言。敢于这么公然扯谎,除了欺众人皆无常识和分析判断能力外,更是因为求财心切,到了“想钱想疯了”的一发难收的地步。

值得庆幸的是,众人没有疯,依然思维正常,判断清晰。尤其是,相关部门也保持了正常的判断能力和执法定力:该公司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实宣传违反了广告法。于是,便出现了“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司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的毫不含糊的处置结果。有道是:

虚假广告“杀新冠”,牛皮捅天功夫蛮;忽闻监管揽闲事,“责令停止”更罚款。

这里是法治社会啊,“有关方面”倘看到违法现象却偏要假装没看到,当然说不过去。因此,商家发布虚假广告而被追责并处以罚款,恰是依法行事,完全应该。只是,那点罚款,是否足以令其长记性,却不得而知。(吴之如)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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