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档案电子化 让群众办理交管业务更便捷

今日镇江讯  为更好地满足车管工作对档案电子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为今年5月1日即将生效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新便民服务举措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提高档案查阅速度及信息准确性,镇江车管所于近日完成我市存量机动车档案的电子化制作工作。

为保证档案电子化的顺利完成,镇江车管所成立二十人工作专班,通过制作、调取、抽查监督三个小组的协作配合,集中力量解决异地车辆调档提档难问题,经三个月奋战,于近日完成我市存量机动车档案的电子化制作工作。

同时对新增车辆当日同步开始常态化电子档案的制作,为今年5月1日即生效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新便民服务举措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据统计,镇江车管所已陆续办理电子档案转籍约5000余辆,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快捷的服务环境,初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的。(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吕志军)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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