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自建房和门面房安全专项整治

今日镇江讯 5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自建房和门面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全市自建房和门面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副市长黄春年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自建房和门面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现场 庆经纬摄

市安委办对我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作了解读。5月4日,市安委办、市住建局发出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位于城乡接合部、工业集中区等,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的自建房;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用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已开复工建设项目、企业用于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前期专项整治过程中,已排查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等八个方面内容。将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今年6月底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排查过程中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实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百日之内有明显进展”的部署和要求,再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攻坚,坚决扫除重大隐患;按照市政府部署,在12月底前,动态整改各类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推动“专项检查+常态监管”双管齐下,切实提升建筑领域本质安全。

市住建局部署自建房和门面房排查整治有关工作。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门面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主要排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情况、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违法违规情况、建筑基本情况4项内容。开展门面房“百日攻坚”,各属地政府(管委会)用3个月时间,立即组织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门面房开展大排查,准确摸清底数并立即集中整治,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查整治任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面,此前开展的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启动后,截至5月7日,全市已排查城镇自建房878栋,存在安全隐患4栋,其中停止使用1栋,消险处置后继续使用3栋;已排查农村自建房581户,暂无风险。

会议提出,将积极开展镇江市隐患建筑整治三年行动,力争今年完成隐患建筑的评估或鉴定工作,并同步开展隐患建筑治理工作,三年目标任务分别是:2022年整治500幢、面积11.44万平方米;2023年和2024年各整治1000幢、面积22.88万平方米,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即日起至5月20日,各地迅速组织力量,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从5月21日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地科学制定“一房一策”治理方案,实行动态销号,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农房,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确保D级危房住人清零。

黄春年在讲话中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设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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