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央行出手:罚!

日前,人民银行公布今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5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7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2000元至4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多家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

具体来看,其中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罚金额0.2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昌支公司,处罚金额0.9万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公司,处罚金额1万元;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处罚金额4万元;泰兴市曲霞镇综合服务中心,处罚金额1万元;上海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处罚金额0.5万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处罚金额0.2万元。

人民银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人民银行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附: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


来源:红星新闻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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