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习生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陕西小伙已获赔4.5万元

今日镇江讯 我市实习生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为学生实习撑起“保护伞”。记者5月23日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在镇江某公司实习发生工伤的王坤,已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4.5万元,成为我市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以来首例获得基金赔付的实习生。

来自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王坤,2021年8月作为实习生,被镇江某公司通过校招引进,安排从事箔扎分切工作。2021年11月,在工作中右手被机器夹伤,住院治疗、康复67天,经单位申报、市社保中心审核后,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为其支付各项费用4.5万元。

在市人社服务大厅窗口,王坤告诉记者:“当时受伤很害怕,担心治疗费用付不起,后来知道单位为我们实习生交了工伤保险才放心。”他算了一笔账,这次受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43178.03元,住院期间还有伙食补助费2010元。

“目前经康复治疗,右手恢复得很好,只要多加强训练,相应的功能不受影响,不久就可以继续返岗实习了。”王坤抬起右手边比划边说。

陪同王坤一起前来办事的某公司安全员卜先生介绍说,我们单位每年引进学生顶岗实习,去年这一批校招引进49人,实习期10个月。来了之后很快为他们办理了实习生的工伤保险,按照1.3%缴费,共计缴费21637.2元,其中为小王缴费543.7元。他说:“小王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并向人社部门申报,一共发生医疗费用44904.96元,经社保中心审核后,绝大部分由工伤保险报销,有效保障了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也化解了企业用工风险。”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张建忠说,技工院校、职业学校的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存在工伤事故伤害风险。对于用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来说,实习生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必然会带来严重后果。允许实习生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将进一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后续经过工伤认定,基金还将支付给王坤一次性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约8万元”。

据了解,2021年2月,我市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允许用工单位为实习生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享受待遇。其中的实习生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缪小兵

(作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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