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围绕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精准发力形成特色

——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王 露

最近,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增设电梯试点,放宽已举办养老机构补办设立许可条件,跟随镇江户籍子女在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等机构入住的外地老年人可享受相关补贴等举措领先全省。

我市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制定了5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围绕“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精准发力,加快促进镇江养老服务业发展。这些举措会给我市老年人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记者为此采访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

老旧小区将推进适老化改造

在《若干措施》中,市政府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措施,包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及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办法提出,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到2020年,我市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80%和40%,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新建和改造社区适老化项目10个。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正革作为文件的起草人,他介绍说,“这里面提出一条,比如说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今年我们在老旧小区开展了增设电梯的试点。很多老年人住在五楼、六楼,腿脚不方便或者半失能的下不了楼,这是一个很好的措施,解决了老人的下楼问题。”

规范养老机构建设

在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方面,办法提出放宽已举办养老机构补办设立许可条件、简化新举办养老机构登记许可程序、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和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四项措施。

陈正革介绍,今后将慢慢放宽已举办、在运行的养老机构补办许可条件。有些厂房、学校和社区用房处于闲置状态,当我们想进行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时,按照原来的一些规定是没有途径的。这次文件颁发之后就可以把这条途径打通。

陈正革解释说,最终达到的成果是,全市养老机构越来越规范化,而没有设立许可的在原则上都要关停。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在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方面,办法提出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三项措施。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落实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制度;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办法提出推行学历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三项措施。

“我们文件上提出来,从事养老服务满60个月的本科、大专或者中专的,我们分别给予三万元、两万元和一万元的一次性的入职补贴。”陈正革介绍,在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办法提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三项措施。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到2020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10%以上。在社区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建立完善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制度。在完善机构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取消养老机构床位自理等级运营补贴,适当提高机构收住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机构运行补贴奖惩制度,通过运营补贴杠杆,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

养老服务补贴措施独具镇江特色

根据《若干措施》规定,在完善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上,此次我市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颇具特色。措施提出,2018年开始,对入住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的本市户籍非民政福利供养对象的老年人,以及跟随镇江户籍子女在市区以上养老机构入住的外地老年人,按护理等级给予所在养老机构相应的运营补贴,其中,介助对象每人每月100元,介护对象每人每月120元。对连锁经营养老机构的,适当给予经营机构一次性补贴。建立养老机构运行补贴奖惩制度,通过运营补贴杠杆,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

陈正革解读道:“我们明确,为了鼓励外地老年人跟随本市户籍的子女居住当地的养老机构,原来市区的补贴标准是分自理、半自理和失能三个等级,每人每月60、80、100元,给所在的机构进行补贴。现在我们取消了自理的补贴,但是我们增加了半失能和失能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了每人每月100和120元,并且今年要建立养老机构的运行补贴奖惩机制。这是一个镇江特色,走在了全国前列。”

(作者单位:镇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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