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首次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今日镇江讯  日前,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4个部门24项市设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新增权力事项22项、取消权力事项1项、权力类型调整事项1项。

市委编办体改处负责人介绍,市设权力清单是指有立法权的设区市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置的、仅在本设区市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统一的规范和程序编制形成并对外公布的权力事项清单。我市于2020年10月以市政府名义公布首批市设权力清单,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等7部门,共38项权力,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权力3项。市设权力清单的建立,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市设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了权力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

今年3月,市委编办组织市级部门依据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首批市设权力清单运行情况,经过市级部门上报、市委编办初审、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了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事项。

本次调整后,我市市设权力清单现有59项权力事项,涉及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8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3项,涵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住宅物业管理、电梯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郭伟 胡建伟)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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