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抓!

今日镇江讯  长江实行“十年禁渔”,却有人难忍口腹之欲,趁天黑非法捕鱼,没想到被民警抓个现行。

7月12日凌晨1点多,镇江新区大路派出所对辖区大路闸至南元闸之间江域,利用无人机和巡逻车陆空协作开展禁捕巡逻。当无人机巡至大路水上机场附近时,发现一人正在非法捕鱼。

根据无人机的定位,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了正在捕鱼的嫌疑人毛某,现场查获飞盘撒网捕鱼工具及被捕捞的江鱼3条。

经审讯,嫌疑人毛某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准备捕鱼自己吃,之所以选择凌晨作案,就是为了不被他人发现,没成想被民警抓了个现行。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示:当前仍旧处于长江流域的十年禁渔期,禁止一切非法捕捞活动,《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采取一个合理的休闲方式,切忌贪口腹之欲,保护好我们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通讯员  谢婧 陈文 全媒体记者 张兆勇)

编辑:金凯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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