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引发工程结算争议 造价管理部门甘做“老娘舅”

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组织召开虹桥港上游海绵城市改造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现场调解会,充分听取发承包双方及项目跟踪审计、现场监理等各方对材料价格变动等争议事项的相关陈述,分别从合同约定、计价规范、计价依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角度对争议问题一一进行剖析并形成调解结论,妥善解决了计价争议,令“斗”了很长时间的当事双方非常满意。

市造价处组织召开造价纠纷现场调解会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点状多发和本市防控政策加强等因素影响,建设工程的疫情防控费用增加,有的发生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波动,导致工程结算时计价争议频发。作为负责协调处理本市工程造价矛盾和纠纷的行业管理服务部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在及时发布建材市场指导价的同时,全力做好计价政策、计价定额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书面函复造价争议事项16件,组织计价争议现场调解会8场,接待来人、来电咨询百余次,较好地发挥了定分止争的作用。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副主任张文介绍,针对疫情给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上半年他们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上报。随后省住建厅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完善补充,以便更加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纾困解难。这些补充意见包括: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工期顺延后,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原定竣工时间竣工的,由此发生的赶工费用另行计算;因受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的影响,材料(设备)价格可能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发承包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和依据……可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文件发布后,企业反响良好。

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为政府应急工程,要求5天内主体完工。施工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单位在场地上不间断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此后进行工程结算时,企业的实际投入没有得到认可。收到企业的咨询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认为,该工程招标控制价体现的是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消耗量水平和工程造价,未考虑应急工程的特殊性,尤其是人、材、机的消耗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成本支出。为此,建议人工费的计算可根据现场实际劳务支出调增,材料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结算,相关结算争议迎刃而解。

“很多当事人粗脖子红脸地过来,最后喜笑颜开地走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主任方增宁说,他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免费调解,不会偏向任何一方,而且专业、省钱省时省工,得到众多当事双方的好评。他建议发承包双方,发生计价争议时,首先进行行政调解,这样比较方便和“实惠”,也不用担心撕破脸。行政调解确实无效的,可正常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打官司。(全媒体记者  方良龙)

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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