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水库洗澡起“贼心”偷走电动车,警方神速6小时破案

 

今日镇江讯 7月20日18时许,丹徒区公安分局上党派出所接到市民吴先生报警,称自己下午在上党镇凌塘水库钓鱼,将电动车停在路边,半个多小时后发现车子不翼而飞。民警立即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调取沿路监控,最终锁定一辆银灰色的江淮商务车有作案嫌疑。

当日晚23时许,经民警努力,在市区学府路找到该嫌疑车辆。民警当即决定“守株待兔”,凌晨24时许,嫌疑人郝某出现,民警立即上前将嫌疑人控制,并成功找到被盗电动车。

经查,嫌疑人郝某,男,33岁,河北邯郸人。7月20日下午和两好友到上党凌塘水库洗澡,期间郝某看到一辆电瓶车停在路边,钥匙未拔且没有上锁,遂动了“贼心”,便将电瓶车骑走,没想到骑了几分钟电瓶车没电了,郝某还“贼心不死”,打电话给开车的两个好友,让他们来接他,起初两好友劝郝某不要偷这辆车了,但郝某执意要求,好友最后还是用汽车将电瓶车转移回家。

今天(7月21日)早上,受害人吴先生到上党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电瓶车。从案发到破案并挽损仅仅用了六个多小时,吴先生表示,自己本来没报太大希望,万万没想到,睡一觉电瓶车就找到了,简直就是“喜从天降”!他要为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点赞!

民警提示:本案中,郝某构成盗窃不成问题,而对于两位好友而言,虽然没有具体实施盗窃的行为,还曾劝郝某放弃偷车的打算,但最后用汽车帮助郝某运送被盗车辆,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民警再次提醒各位朋友,电瓶车停在外面一定要上锁,一定要上锁,一定要上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吴帅官同刚 记者 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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