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工程骗受害人签合同 检察机关以案释法优化营商环境

今日镇江讯  “前脚刚迈出高墙,还没呼吸到自由的空气,后脚又被押上警车,等待法律的制裁,赶往下一站服刑。”被告人毛千对自己曾经因诈骗上瘾频繁做案酿成的苦果懊悔不已。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依法稳妥办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与监管机关、侦查机关通力协作无缝衔接,精准惩治罪犯,并结合办案能动履职,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综合施策,守护辖区营商环境。

“我们有特殊渠道承接项目工程,有过硬的经营和施工资质应对检查,项目拿得稳。这些都是以往的成功案例。现在就与你们签订详细的委托施工的合作合同。”在听起来合情合理、靠谱稳定又颇具煽情的“话术”鼓动下,被害人陈心等多人先后轻信骗子忽悠,落入“缴纳手续费”拿下“大项目”的骗局,损失严重。骗局的主角就是因合同诈骗罪在上海服刑9个月,于2021年10月刑满的毛千。

“这是白纸黑字还有公章的合同,怎么就不做数呢?”握着“老小区改造施工合同”的陈心怎么都想不通,在几次和项目方沟通确认他持有的“合同”无效后,最终报警。侦查机关调查发现相关工程合同为虚构,对毛千进行网上追逃。与陈心遭遇相似还有多人。

经润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毛千虚构承接上海市老城区涂料项目、镇江市海绵城市工程老小区改造工程、镇江市老城区改造项目的事实,以连云港东海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陈心、丁浩等多人签订项目分包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文明创建费等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毛千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毛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尚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75万余元继续追缴,并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承办检察官感到案值虽然不是很高,但鉴于合同诈骗违法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亟待重视,遂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化溯源治理。一方面,该院“南山蓝”护航民企工作专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主动争取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及建筑行业商会等单位协助,举办“工程类企业预防合同诈骗”普法讲座4期,检察官从“加强事前信用考察、多渠道核实项目的真实性、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和支付行为”等方面,为辖区近百家建筑类施工单位负责人授课,并赠送“防诈口袋书”。另一方面,依托“南山蓝”润检之声、“润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合同诈骗类案件典型案例推送和解读,增强群众防骗意识。此外,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职能,狠抓该类线索梳理挖掘排查,根据案情情节,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升打击质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 焦惟奇 肖丽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冯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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