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今日镇江讯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更好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

作为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市,我市于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率先启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督政考核机制建设、专业评估监测机构建设、教育现代化评估监测、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面对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为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深化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总结反思镇江教育督导现状,进一步构建与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成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当务之急。

《方案》立足持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动建立和完善“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对推动实现镇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为教育决策、教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针对机构设置完善,设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具体工作落实。针对职能作用发挥,建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联络机制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履职要求参与督导,定期对履职情况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二是优化运行机制。明确督政,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工作定位、督学督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工作定位,形成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动态监测,对高中教育开展市级督导的模式创新,促进全市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坚持每年将各市(区)政府教育履职情况督导考评结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并在相关媒体公示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条例、问责办法,建立环环相扣的问责机制、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结合对学校校(园)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将结果作为学校校(园)长任用以及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落实激励制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相关管理办法,配强配优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专兼职督学,明确县级专职督学配备标准,充分满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工作需求。在此基础上,探索打通督学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稳定督导队伍。

五是落实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法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待遇,健全和完善市教育督导信息系统。

《方案》强调,各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引导,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及时解决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方法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各地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列入对各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特约记者 唐守伦)

编辑:金凯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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