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春荣决定逮捕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朱超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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