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谱写乡村振兴“水文章”

今日镇江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高标准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集聚资源要素,严格标准要求,狠抓措施落实,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资料图

全市建成农村生态河道91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44%,水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基础持续提高,特别是在今年抗旱工作中,功能达标、管护到位的农村河道,有力保障了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生动地谱写出一篇让群众满意的乡村振兴“水文章”。

大力推进实施“美丽镇江 幸福河湖”建设,将农村生态河道作为打造美丽幸福河湖的重要抓手。丹阳市自筹资金实施中小河流整治专项工程,扬中市实施“五水联治”工程,润州区开展“碧水绕润州——水岸共治十大行动”,有力推动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先后编制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至“十四五”末,我市计划新建高标准农村生态河道不少于130条,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350公里,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5%以上,每个涉农辖市(区)均建成1-2个农村生态河道示范片。

紧扣乡村振兴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按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结合基层热点重点工作,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等工作相结合系统谋划推进,坚持在恢复河道引排功能、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上做文章,统筹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整合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灌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黑臭河流治理等财政专项资金,努力打造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区,着力构建生态宜居的农村水环境。近年来,我市每年完成农村河道清淤整治土方200万立方米左右,已累计建成16个“水美乡镇”和105个“水美村庄”,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条、幸福河湖34条,连片推进农村生态河道效果显现。

为强化工作推进,我市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年度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区),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考核内容。市委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等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另外,为加强长效管护、巩固成效,市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意见》,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市水利局制定《镇江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水平考核评估计分细则(试行)》,压实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管护责任。目前,我市农村河道已基本做到专业化管理的全覆盖、分条逐段明确并落实管护经费和人员,已建成的农村生态河道实现“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特别是扬中市作为全国唯一一家试点地区,开展了以农村河道管护为重点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改革;丹阳市河长制工作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记者 胡建伟 通讯员 徐鹏飞)

编辑:万嘉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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