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市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标准有调整!


  镇江人注意啦:

  最新调整!

  事关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

近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调整市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

有关标准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 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50元(含)以下调整为2250元(含)以下。

  • 中等偏下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含)以下调整为3350元(含)以下。


更多内容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调整如下:

一、收入准入标准

1. 最低生活保障户收入准入标准,根据市民政局公布的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 低收入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150元(含)以下调整为2250元(含)以下。

3. 中等偏下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由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50元(含)以下调整为3350元(含)以下。

二、个体工商户审核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名下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其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含)。 

最低生活保障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同时符合上述标准。本通知中未涉及保障标准事项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镇江发布

编辑:黄昕彤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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