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实施宣传启动

今日镇江讯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于10月24日起正式实施,我市举办“江豚逐浪 立法护佑”为主题的法规实施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晓放、副市长黄春年参加活动。

卜晓放表示,要将江豚保护和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使法规广为知晓、广泛执行、落地生根;要将学法和用法深度融合,要善于从法律中找依据,确保江豚保护和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将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深度融合,既要各司其职更要紧密协作,也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织密纵横保护的全方位监管网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南京、马鞍山的相关合作交流,汇聚好江豚保护的工作合力。

黄春年强调,要当好江豚保护的“宣传者”,确保《决定》普及到位。当好江豚保护的“实践者”,确保《决定》实施到位,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建立跨部门系统保护制度等。要当好江豚保护的“执法者”,确保《决定》执行到位。(谭艺婷 严丽梅)

实习编辑:毛蕴劼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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