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可休1-2天?此地人社局明确

近日,#深圳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期#冲上微博同城热搜榜,引发关注。

据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了解,11月2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悉,“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在11月2日公布了答复。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复函中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看完这条消息,很多网友表示:

“这个举措对女生很友好”

“很贴心”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尊重每一位女性”





来源:南方都市报 澎湃新闻

编辑:万嘉

责编: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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