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市新增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通告

关于扬中市新增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通告

2022年11月21日,我市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例,系跨区域协查货车司乘人员,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接报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相关场所管控、人员转运隔离、消毒消杀等工作。

根据初步流调,该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0日

12:20       进入扬中;

13:10       坤全集团(向阳村);

14:00       玛吉斯轮胎(华鹏路店);

17:38       卡布基诺(新坝店);

18:49       原之味酸菜鱼馆(港西北路与新政西路交叉口);

20:45       大鹏烟酒综合商店(华鹏路建新新村);

22:30       被管控(期间其余时间在车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近期在上述时间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省外来(返)扬人员,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及3天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前,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扬中发布

编辑:何冰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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