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2693家企业3年未完成年报,7月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今日镇江讯 记者5月8日从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丹阳共有2693家企业因未进行2014年度年报申报公示、或补报后未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即将符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的条件,如不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将于2018年7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据了解,为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年出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有十项情形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中一项情形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同时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融资授信、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工程招投标、获得相关荣誉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对于这次丹阳2693家企业应在2018年7月前,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完成2014-2017年度年报申报公示,并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手续,否则将于2018年7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全媒体记者:佘记其)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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