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镇江 | 国际残疾人日:关爱残疾人,镇江有这些举措

2022年12月3日

是第31个“国际残疾人日”

今年的主题为

“包容性发展的变革性解决方案:

创新在促进无障碍和公平世界中的作用”

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你试过,这样的生活吗

闭上眼睛 走出家门

进入外面的车水马龙

哪怕只有短短的十分钟

哪怕只有短短的500米

你试过

无法言语

只能用手势

表达爱意吗

试过

你就会知道这有多难

可是,这些是他们的日常

他们的世界或一片黑暗、寂静

或空间有限,或异常孤独……

你的接纳、尊重和关爱,对他们至关重要

目前我市有各类残疾人总数18.7万人

占人口总数的6.34%

如何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镇江有这些举措

今年5月

镇江市发布了21个实事项目

着力帮助广大困难残疾人纾难解困

努力让广大残疾人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项目如下:

1.“圆梦行动”,主要是通过各类媒体征集一批身残志坚的残疾人微心愿,联系社会各界爱心团队助力完成,适时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关注残疾人、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2.“服务推进镇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及时协调推进项目概算审批等各项工作,积极帮助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

3.“残障学生职业技能提升项目”,重点依托镇江特殊教育学校和镇江市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职业技能专项培训不少于300人次,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开办特职融合班,创建培训示范基地,为即将毕业的残障学生争取更多就业机会。

4.“开通窗口助残服务绿色通道”,重点在各地公安政务服务“一号窗口”,为广大残疾人朋友开通助残绿色通道,主动提供全程陪同、帮办代办服务,并积极宣传线上申报“不见面”审批服务,尽可能方便残疾人群众。

5.“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主要依托各类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相关专业机构,在全市创建 8 家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对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残疾人提供各类咨询辅导和转介服务,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辅助就业、日间照料等综合康复服务。

6.“法援惠民生 助残在行动”,重点为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帮助丹阳市司法局在丹阳市残联新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全市形成多元化、多层级法律咨询平台,为出行不便的残疾人提供更多法律服务选择。

7.“配合推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落实经费保障,配合市残联完成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预算安排,保障项目公平公正、精准高效实施。

8.“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重点将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建立“一人一策”服务机制,提供“四个一”精准就业援助服务,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

9.“为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带电梯配租房源”,着力帮助有需求的困难重度肢体残疾人解决好上下步行楼梯的难题,帮助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残疾人家庭解决出入难题。

10.“公共交通无障碍计划”,重点投入使用低底盘车型的公交车,在部分公交场站建设残疾人专用通道,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出行帮助,让更多的特殊群体能够走出家门,感受美好生活。

11.“典型引领致富行动”,重点加大对已脱贫残疾人致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就业培训、种植特色农产品等渠道,帮助农村残疾人增收致富。

12.“轮椅上的陶笛”,重点在镇江市文化馆创新开展“轮椅上的陶笛”项目,面向热爱生活、热爱音乐的肢体残疾人,教授陶笛技艺,用音乐诠释他们对生活的热爱。

13.“完善镇江市残疾评定组织体系”,重点配合市残联对市本级残疾人残疾评定机构及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更新,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评定组织体系,共同做好全市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

14.“为部分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配置辅具”,重点服务对象是已领取残疾军人抚恤金、户籍在镇江市的残疾军人,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向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配置、更换三轮车、轮椅、护理床、假肢、矫形辅助器械等辅具,努力提高残疾军人的生活质量。

15.“党建引领、制度保障,打通残障人士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重点对市区主要商业体受理消费投诉环节,方便残障人群的措施进行指导,建立网上投诉调解室,完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接待大厅残障人士无障碍设施配备,对听力障碍消费者投诉提供手语翻译,保障残障人群的消费者权益。

16.“星星共享爱——孤独症儿童游泳康复融合营”,重点牵头助残公益组织开展“带着星星的孩子一起游泳”公益项目,招募志愿者暑假期间每周末陪伴孤独症儿童游泳,促进孤独症儿童的社会融合程度,陪伴30个家庭中“星星的孩子”成长。

17.“医保助力残疾人康复”,重点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为残疾人就医提供更多渠道,为残疾人增加更多的就医路径及康复资金保障,提升广大残疾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18.“助力残疾人,征好残保金”,重点督导所属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相关政策制度,将残保金的征缴工作与税收征管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在实际征管中形成长效助残机制,计划残保金征收达5000万元。

19.“‘镇工惠·爱在身边’残疾职工关爱行动”,着力健全解困解脱困制度建设,做好残疾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完善解困解脱困措施,编制帮扶工作计划项目清单,计划每年至少一次上门慰问残疾困难职工,本年度用于残疾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同时,做好困难残疾职工的常态化慰问和临时应急救助工作。

20.“大爱镇江—阳光助残行动”,行动内容为牵头开展近10个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号召近1000人次志愿者为不少于50余名残疾人提供各类志愿服务,重点为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老年残疾人群体提供义务理发、点亮微心愿、心理辅导等志愿助残服务。

21.“‘织爱行动、益童助她’关爱残疾女性活动”,利用市级“织爱行动、益童助她”项目资金,向镇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35名残疾女性每人赠送一份价值200元的爱心礼包。

贯穿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

《镇江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残疾预防关口前移

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措施

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

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

到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预防政策体系

和残疾预防服务网络

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

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预防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上下滑动查看)

镇江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扎实推进健康镇江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致残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调动个人和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合力。

以人为本,人人尽责。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个人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意识,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关口前移,系统推进。着力推进残疾预防关口前移,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专业机构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链条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和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

(四)主要指标

注:“十三五”期间未开展数据统计工作的指标2020年数据标注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残疾预防宣教行动

1. 创新残疾预防宣教形式。推动建立全市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征集、汇总基层残疾预防政策、残疾预防知识、残疾预防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分类梳理后纳入各级各类资源平台。将残疾预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融入居民工作生活,鼓励各有关部门、组织创作播出残疾预防公益广告、文艺节目、微课堂等,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传播。鼓励各地丰富宣教形式,提升宣教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市卫健委、市残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组织实施针对性宣传教育。强化残疾预防日宣传效果,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麻风病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和预防知识宣传。面向儿童、青少年、育龄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伤病者、残疾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围绕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知识、方法,在学校、医院、康复机构、妇幼保健院、婚姻登记机关等重点场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方式,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残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公众残疾预防能力。广泛宣传残疾预防知识,指导公众学习并运用残疾预防知识,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科学健身、规范就医用药等。掌握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血糖等基础医疗技能,识别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常见危险标识,掌握基本逃生技能与急救技能,有效提升公众残疾防控意识。扩大预防医学、康复医学、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建立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残联工作人员、康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残疾预防宣教队伍,定期培训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市卫健委、市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4. 加强婚前、孕前保健。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推进婚前保健,做好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实现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覆盖。加大对备孕、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市卫健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完善孕情监测、建册建档、产前检查、安全分娩和产后访视、健康教育与保健生育全程服务网络。将孕产妇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保障人群,落实各环节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落实基本避孕服务,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以高龄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为重点,强化母婴安全管理,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市卫健委负责)

6. 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干预。建立完善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诊断、治疗、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重点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定期开展0-6岁儿童视力、听力、智力、肢体残疾以及孤独症等筛查工作。(市卫健委、市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7.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大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实施“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项目,提升健康水平,降低患病风险。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发挥体育健身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和重点癌症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做好癌症患者筛查和早诊早治,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个性化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医防融合管理,强化综合连续健康管理服务。着力做好防盲治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扩大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范围。推进防聋治聋工作,实现听障儿童助听早期干预,确保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与升级救助项目取得实效。(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和心理援助,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市、县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至少建成1所政府办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推动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干预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救治救助,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全面加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结合省市疾病预防控制实际,适当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加强传染病防控,推进医疗机构症状监测和传染病自动报告系统建设,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提升麻风病监测与畸残康复水平。实行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开展生产层次、零售层次及居民户盐碘监测和人群碘营养监测,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重大地方病致残。(市卫健委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0. 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工程技术应用和源头防控,落实粉尘、毒物、噪声、辐射等防控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高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辖市区、职业病诊断不出镇江市,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致残。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市卫健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1.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因工伤致残。持续改善工贸行业劳动条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适时开展安全督查巡查,依托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系统,追踪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突出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康复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依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各类应急救灾实践演练,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不断提升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指挥调度、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加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强化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特别是寒暑假等重要时期儿童以及留守、困境儿童的安全培训,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保障儿童食品和药品安全。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和定检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健康指导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治体系。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管理规范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方案,实施预案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自然灾害知识。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基层社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公路抢修抢通、水上搜救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避险疏散应急演练、灾害紧急救援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级、镇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督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涉及残疾筛查、诊断、康复等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加强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探索新污染物控制策略和有效管控措施,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环境。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做好城市扬尘、餐饮油烟以及恶臭、有毒有害气体治理;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实现县级市(区)、重点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加强噪声污染治理,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减少道路噪声污染,倡导制定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小区等休息空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7. 推进康复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镇江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和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强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质管理,完善残疾儿童康复绩效评价办法,推进县域残疾儿童康复全类别覆盖。支持将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社会面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康复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应康尽康、应康优康”。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着力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市辅助器具及假肢矫形器展示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出台并实施《镇江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市残联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加强照护服务。完善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失能、神经退行性疾病等早期筛查和干预措施,构建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为家庭长期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照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服务。不断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金利用率。(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镇江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落实《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和认证工作。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无障碍意识,动员社会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促进工作,推进无障碍公益诉讼和盲道专项整治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市住建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督导落实。各市、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负责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实现任务目标。(各级政府残工委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市级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本行动计划实施提供咨询、评估、指导等技术支撑。加强残疾预防科技攻关、示范应用,对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结合科技计划及地方发展专项等给予支持,着力推进残疾预防重难点问题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实现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监测评估。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职责分工,做好年度任务指标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信息,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每年底报送相关工作总结。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残疾预防中期及终期评估,委托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系统分析评价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残疾预防工作开展较好单位和地区予以表扬、奖励。(各级政府残工委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强化舆论宣传,编写解读材料,宣传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做好经验交流分享,为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市卫健委、市残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给他们多些温柔和耐心

多些理解和宽容

给予每个生命同样的掌声与尊重

告诉他们 我们没什么不同

平等对待、适时帮助

以你想被对待的方式对待残障人士




关爱残疾人

不止在今天这个日子里

让你我共行动

给每一个残疾人一份温暖回应和尊重

让世界充满爱!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今日镇江、央视新闻、央视网

编辑:万嘉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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