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一禁了之”行不通

□ 吴之如

中国新闻网报道,全面修订后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禁止性规范,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例如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修订版则明确区、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令行禁止,是法制化社会管理的规矩。无论是令行,还是禁止,都不是泛而无边的,都有特定的范围,而且,这一规范的制定和修订,都是相关部门根据当下实际情况酌定的。

譬如市容管理,不管当然不行。市民都愿意生活在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秩序良好、交通快捷、购物方便的都市里,谁也不希望置身于肮脏邋遢、杂乱无序、交通梗阻、购物困难且纠纷蜂起、吵闹不断的城市。

吴之如 画

看到上海市公布了刚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感觉修订者在思索以往工作的成就、经验、问题和教训方面,都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实将“实事求是”的精神揉进了修订过程。别的不说,仅仅是关于城市中“设摊经营、占道经营”这一老大难问题,《条例》就采取了依据不同情况定出不同治理策略的办法,给人以“量体裁衣”“看菜吃饭”的合适感和舒服感。报道称,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方面表示,《条例》修订版注重平衡市容管理和经济活力的关系:明确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增加“烟火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村民及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公共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要求。

无疑,像这样“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的修订,大大增加了《条例》的合理性和亲民性,自然也就增强了它的可执行性,可以期待多数百姓会赞成它,并真心实意地遵循它的相关规定。试想,假如像有些地方某些城管人员动辄就采用的见小贩就撵、见地摊就踹翻的简单粗暴态度,而不为众多因解决生计困难需要摆摊经商者考虑,又如何赢得群众的喝彩声呢?有道是:

“一刀”乱“切”形式风,“一禁了之”行不通;具体问题多考虑,实事求是民为重。

像上海市修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那样,公仆们放下架子,让实事求是的作风拥有工作中的“一尊”地位,方能获得群众的支持,从而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

来源:镇江日报

编辑:黄昕彤

审核: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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