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做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用法治力量护航社会和谐发展

今日镇江讯 12月7日,记者从润州法院了解到,2019年12月,润州法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管辖原属于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3年以来,润州法院始终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加强府院联动和统筹协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行政审判庭先后被评为“镇江市青年文明号”“江苏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搭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做法受到最高法院肯定。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在人员配备、便民诉讼、司法协作、巡回审理等方面不断构建配套机制,分别与六家属地法院、属地司法局会签司法协作协议,形成镇江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协作配合机制2.0版本。借助该机制平台,行政庭受邀开展个案研讨、执法能力培训6000余人次,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行政争议,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高院作为全省2020行政审判年度工作要点进行推广。行政庭依法实施对妨碍市场主体平等准入的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促成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规范性文件。

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总结上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提出完善行政执法的建议,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文明执法意识,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源头预防行政争议。返聘资深退休行政审判法官,夯实诉前调解力量。妥善审理涉及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民生案件,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瞄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引导正确价值导向。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共同解决红色文物“培根师范旧址”的保护难题。对于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支持公安机关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对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以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润州法院牵头试点驻庭书记员改革,打破“审书”传统搭配模式,实现书记员之间的优劣互补,对标找差,“审书”资源与效率配比大幅提升。加强裁判对事实认定的说明与法律适用的梳理,定期组织召开行政审判员额法官会议,邀请省法院、市法院、高校专家学者对青年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开展“青年法官论坛”,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审判实务疑难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打造经典案例及优质调研报告,培育知名法官。(通讯员 曹东升 王蒙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