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抵押房产还债 父亲竟找人冒充女儿

今日镇江讯  父亲两次找人冒充女儿,只为抵押女儿名下房产还债。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变造身份证件罪对扬中男子李某(化名)提起公诉。

2016年底,李某做生意失败急需用钱,思来想去他决定用家中拆迁分的房子作抵押办贷款。而此处房产在李某与其前妻离婚后便登记在了其女儿莉莉(化名)名下。李某找到莉莉协商被拒绝后,便想瞒着莉莉直接拿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

金融公司告知李某办理贷款手续,必须提供莉莉的身份证件。“走投无路”的李某决定弄个假的身份证。2017年3月,李某找到了跟女儿长得很像的朋友小梅(化名)求助。李某带着小梅来到了派出所,向民警宣称女儿身份证丢失急需补办。由于公安系统只录有莉莉儿时的照片,并且李某提供了真实的户口本作为佐证,小梅顺利的拍照登记并签名。

一个月后,李某拿到了这张假身份证。2017年初,李某拿着假身份证和房产证顺利的办理了20万元贷款。为了防止女儿和前妻发现,李某还找人制作了一张假房产证,悄悄放回到了前妻存放房产证的地方。

2017年7月,贷款方催促李某还款,负债累累的李某竟把主意又打到了房产证上。李某先找到几个朋友先借了20万元,把房产证赎回,欲寻找新的小贷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李某找到了与小梅长得相似的朋友小琴(化名)。李某告诉小琴,自己的女儿在外地上大学无法赶回,而家里急需办理贷款手续,且莉莉同意抵押,希望她能帮忙。在李某的劝说下小琴同意帮忙。

李某带着小琴来到小贷公司,并提供了户口本和莉莉的假身份证,小贷公司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拍摄,并与李某和小琴一同前往公证处公证。一周后抵押贷款审批成功,李某拿到了小贷公司放出的90万元贷款。李某随即还掉了朋友的借款和自己做生意的负债。

2017年9月,莉莉发现房产证被“掉包”随即报警。

近日,经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李某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李某将坏主意打到亲人身上,其行为不仅践踏了亲情,更触碰了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赵莉 张晋毓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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