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严之又严。为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清风行动”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云阳街道迈村村原党委书记王金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王金和在担任丹阳市云阳街道迈村村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6余万元。还利用职务影响力,将应由本人支付的烟酒款15万余元由他人支付。违规使用村级资金9万元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王金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乡镇环保工作人员汤溢波等4人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丹北镇原环境保护监理所所长汤溢波、丹北镇原环境保护监理所副所长贡光俊、访仙镇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主任蔡玉明、访仙镇经济发展局原生态环境岗工作人员徐兴方等4人,多次在春节前违规收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香烟等财物。2022年9月,四人均被立案查处,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花样翻新搞“四风”。“节点”即“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时代!

来源:丹阳纪委

编辑:毛蕴劼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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