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2日放寒假,2月6日开学上课

今日镇江讯 记者1月6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2日开始放寒假。如无特殊情况,2023年春学期学生2月5日报到,2月6日开学上课。

《通知》指出,要有序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工作。在1月11日前,各地各校可采用线上方式召开班级、年级和学校的学期结束总结会,举行好学期休业式。

《通知》要求,要扎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班队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禁放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寒假要突出防止学生意外伤害,全面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通知》要求,要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调整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学生“自己是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个人疫情防护知识,守好师生身体健康。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充分发挥导师作用,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针对学生居家时间较长的特点,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和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兴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把握好寒假期间做作业的节奏。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群体假期生活。

《通知》指出,要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要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作出合理安排,重点突出劳动体验、日常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各地各校要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丰富有趣的活动项目,引导学生在寒假中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积极响应国家大政方针,寒假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的校外培训。用好“江苏教育家长微课”资源,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通知》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将“双减”要求延伸到假期。学校要统筹做好学生寒假作业总量的控制,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每科总量不超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布置适量的寒假体育作业,帮助孩子养成运动习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反思,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性作业案例,交流分享好的做法,实现共同提升。各地各校可协同不同部门,创新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困难。

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师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筹划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唐守伦  张翼)

编辑:缪小兵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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