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要向区长报告——看看北京各区政府新工作规则里的“干货”

今日镇江讯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近期出台后,记者发现,多个区出台了各自的区政府工作规则。这些规则以市政府的工作规则为蓝本,结合了本区功能定位,加入了本区特色条款,同时部分规定也更细致严格,比如常务副区长、副区长个人在工作或家庭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向区长汇报,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日禁止饮酒的各项规定等。

通州区政府工作规则:

  第七十三条,要持续改进调查研究。区政府领导开展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和车辆,交通出行一般安排集体乘车。调研现场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组织干部群众迎送。原则上不在外用餐,确需在外用餐休息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昌平区政府工作规则:

  第七十六条,区政府组成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少陪同、不搞迎送,不为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为出版物作序。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日禁止饮酒的各项规定。

  大兴区政府工作规则:

  第五十五条,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九十二条,常务副区长、副区长个人在工作或家庭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向区长汇报。

  第九十六条,区政府各部门对于突发事件,要于1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报告,详细信息(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基本要素)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区政府口头报告,并迅速核实情况,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等级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相关情况信息。

  第九十七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和《大兴区应急系统领导干部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规则》(京兴应急委发〔2014〕4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在信息接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属地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在信息接报后30分钟内及时赶赴现场,并启动现场指挥机制,做好现场管控工作,确保事发地及周边人员安全。

  第一百条,要切实转变会风。坚持开短会、小会、少开会,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领导一律不陪会;坚持周一“无会日”制度,除连续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周一不安排全区性大会。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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