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带危货险酿大“祸” 所幸及时发现被查处

今日镇江讯 2月8日,市交通执法部门在312国道美人谷服务区,查获一辆涉嫌混装危险品运输的普通货车。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了一辆南京牌照的厢式货车。经查后发现,车厢内除了部分食品,还放着25桶工业酒精。“工业酒精属于三类危险品,普货车不能运,需要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交通执法人员介绍,被查货车,既不具备专业运输条件,也未取得道路危货运输许可,在进一步调查中还发现,托运方隐瞒了实际托运货物内容。“被查车辆的公司作为受托方,一直称自己对车内夹带的危险品不知情。两方公司都存在过错,都将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悉,普货与危险品混装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作为托运方,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将危险化学品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进行托运;同时,受托方也要加强安全意识,认真检查托运货物内容,拒绝超出资质范围的货物。(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李仕云 邵平)

编辑:万嘉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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